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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分散落在营地数里方圆。
乱军骤见骑兵来袭,可抬头见到的是“吴”字将旗,这下意识中,还没有回过神来。
因为他们这次并不是反吴争、反朝廷,在他们心中,这也是一场“正义的平乱”,而且是奉金声桓将令行事。
正是这一迟疑,给了三十六骑迅速突破的时间。
当骑兵挥刀枭去数十级时,乱兵方才如梦初醒,可这时,反抗就显得力不从心了。
三次贯穿,伏尸百具,乱军纷纷逃窜或弃械投降。
于是沈致远率军趁势突入营地,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撞开了金声桓的亲兵营,将刀架在了金声桓的颈上。
这还不算,沈致远转而硬生生地将王得仁缴了械。
这场战斗,从开始到结束仅仅一柱香的时间。
营地内外二部士兵尚未结束火拼之时,沈致远三十六骑,已经制住了两个主将。
可谓够狠、够准、够大胆。
金声桓不服。
王得仁更不服。
不说别的,沈致远只是一个副千户,他们却是吴争所授总兵、副总兵官。
这就有些象一个副团长带兵抓了师长、副师长那般荒谬。
沈致远原本只是想平乱,趁机立下军功,脱离这个除了母兽之外,再无异性的山沟沟。
可金声桓的反应与王得仁截然不同。
王得仁自恃今日无过错,他坦然面对沈致远,心觉得就算将事闹到镇国公面前,自己也不会吃瓜落。
金声桓却想到的是,如果吴争借此事废黜了他的军权,那自己什么都完了。
人贵有自知之明,金声桓从“一斗粟”盗贼,投左良玉成为明军,再降清成为清军,继而在绍兴府再降明,堪比三姓家奴。
能活到现在,依靠的只有一个字“狠”,还有一支嫡系人马。
乱世之中,军队就是命,投到哪,都能安身立命。
于是,金声桓在沈致远收刀,下令“绑上”的一刹那,动手了。
金声桓作战经验丰富,他没有冲向沈致远,因为他知道,就算挟制住沈致远,一旁王得仁也绝不会为了一个副千户而放过他。
金声桓窜入军帐,见主将逃脱,金声桓亲兵纷纷反抗,追随金声桓遁入军帐的不下十人。
这可不是自己找死。
金声桓有着非常丰富的对敌作战经验,面对骑兵,他势单力寡,无法正面突破,那么遁入军帐,骑兵下意识中就无法做出有效反应,骑兵如果驱马闯入,那等于自找死路。
因为篷布会裹住骑兵的人和马,变成睁眼瞎。
而金声桓则不同,他只须用刀割开后面篷布,然后窜出,再召集散于营中的部下,用不了多时,就可集结起一支可与骑兵对抗的人马来。
这个逃生方案,确实可行。
但金声桓却忘记了,他所面对的不只是个普通的副千户。
沈致远是吴争发小,一起光着腚长大,还一起翘家去投奔吴争叔叔,只是沈致远不幸被他爹抓了回去罢了。
如果说现在还有下属敢忤逆吴争的话,沈致远定是其中一个,没有之一。
而且沈致远有着一个将军梦,他喜欢酣畅淋漓、推崇慷慨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