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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这一辈子,总会有无数的机会出头。
关键在于,能不能把握得住。
陈大,就是这样一个人。
他被一个神秘组织,养了足足三年的时间。
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够派上用场。
今天,是他报答恩情的时间!
穿着一身黑衣,带上一把钢刀,把这些日子来,主家赏的银子,全都埋在村口的大槐树底下。
“如果我死了,记得过来挖银子!”
简单的几个字,写了足足半个时辰的时间。
陈大的脑门子上,全都是汗水。
对于一个没有读过书,没有上过学的人而言,写字是一种极大的痛苦。
他只能靠着碑文上的字,一点一点的描绘。
与其说是写字,倒不如说是画字。
“若是刘夫子敢蒙我,等回来就刨了他们家祖坟!”
陈大也不知道,这些字究竟是不是他理解的那些含义。
只当信他一回,免的这些日子以来的赏赐,落到别人手里。
远远的,可以看到村子中间有一户人家,升起袅袅炊烟。
一个丰腴的女人,正拉着一个小孩子做饭。
陈大咽了咽口水,只觉得这个女人,命中注定是自己未来的老婆。
“娘的,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咱虽然不是什么豪杰,但说到底,也要置办下家业,否则怎么娶老婆?”
陈大往地上狠狠的吐了口唾沫,拿起钢刀,毅然离去。
他接到的任务,是在村子往东二十里的地方,劫杀一个漂亮姑娘。
其实他自己都知道,回来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因为那里,是官道!
不光有大唐的府兵驻守,还有无数的衙役来回搜罗。
在官道上劫杀人,好像就没有活下来的人...
二十里路,陈大只用了一个时辰就赶到了。
他不像那些大户人家,可以骑马,可以坐车,只能靠双腿跑过来。
来到目标地点,他揉搓着双腿,打算好好歇一晚上。
明天早上,才是干活的时候!
这一夜,他睡得一点都不安稳。
一个亡命之徒的必备要素,就是心里不能有牵挂。
晚上虽然睡了一会儿,但是梦里总会出现那个丰腴女人的身影。
“老子怎么说也是个黄花大小伙子,配得上她张寡妇!”
天亮之后,从怀里摸出来一块,硬邦邦的杂粮饽饽。
就着刚灌好的河水,吃了一肚子,陈大感觉心里有底气了。
他抓好钢刀,蒙上脸,躲在路边的草丛里,等着马车的到来。
踏踏踏——
马车的声音很好认,他可以听得出来,马车距离自己顶多不到十丈的距离了。
等距离更近一些,他猛的从草丛里蹦出来!
“呔!给老子停下!”
他大喊一声,马车猛的停下来。
坐在外边的那个老家伙,正用一种森严的目光,看着自己。
陈大难免觉得有些发慌。
他并没有从过军,倒是随军当过一阵子民夫。
这老家伙的眼神,太像那些杀人如麻的将军了!
陈大腿肚子有些软,但想起来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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