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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我的属性,我乐呵呵地往村子里走,路上遇到一些小怪顺手几下就解决掉了。
大约走了10分钟,终于出了“迷茫森林”
来到了蓝天下。
我得意地伸了个懒腰,瞟了瞟身边有没有怪,然后提剑就走到了【变异的兔子】的天下——“戾气草原”
。
杀兔子的人依旧是那么多。
我摇摇头叹气道:“哎,一群不思进取的人啊!
几只兔子就让你满足了!”
我突然想到,我还有2个任务没有完成,也是要杀兔子的。
看看现在的场面,几十人抢一只兔子,还让不让人家活呢?仔细一想,我靠!
那是怪,又不是人!
怪就是要用来杀的,你不杀它,就不能体现出它的价值!
想想却是对的,然后我也加入了帮兔子体现价值的队伍中去了。
杀了老半天,只得到了2个【变异兔子的眼珠】和1个【兔尾】。
看看杀怪记录,我不由得开口骂道:“妈的!
老子杀了半天才杀得7个兔子!
什么世道!”
周围的玩家都用一种看外星人的眼神盯着我,我气急败坏地对他们吼:“妈B!
看啥呢!
小心老子剁了你们!”
一些胆小的玩家低下头去杀自己的兔子。
我看着他们突然感到了一种飘飘然的感觉,那是一种高高在上才会体会到的感觉!
我心中一喜,当流氓,就要当得彻底!
我冲过去,一脚踢飞一个玩家,将他的兔子杀掉,还掉了一个【变异兔子的眼珠】,我喜不自胜,马上拣起来往背包里一扔又四处看看有没有弱小给我欺负。
这一看不得了,全他妈是弱小!
当然是弱小,除了我还有谁浪费宝贵的练级时间来杀兔子玩呢?然后我就到处抢怪,终于收集完了10个【变异兔子的眼珠】和20个【兔尾】,任务完成,该回去交了。
哪知一转身,蓦地发现一群人将我围住,用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眼神看着我。
我心里发怵,战战兢兢地说道:“你……你们想干啥?我警告你们啊……不要逞英雄啊,老子手里的剑可不是吃草的啊!”
说着我比比手中发着淡兰色光芒的【魔神剑】。
哪知这一招一点都不管用,还引得人群里一个人尖叫道:“他抢我们的兔子,大家杀了他抢装备啊!
他身上可都是发光的属性装备啊!”
我心里一惊,看那始作俑者原来是我第一个抢兔子的玩家。
俗话说啊,这“好装之下必有莽夫”
!
着话说得好!
冲了七八个人出来却发现根本不能破我的防,看着头上飘起的“-1”
和“MISS”
,我心里那个美啊!
杀我?也不看看爷爷的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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