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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绯烟,“……”
她要是没看错的话,这个苗农都四十几岁了,年龄跟她爹差不多大,却口口声声称呼她为前辈!
“可以教你。”
“不过我不能答应你,以后不会将这两种方法教给别人。”
轻咳一声。
“只要给钱,都可以学习。”
倒不是她多贪财。
只是觉得好东西要大家一起分享,多一个人知道,这些育苗的方式,就越不容易埋没在历史之中。
算是为社会做贡献了吧?
虽然是收了钱的。
之所以收钱,也是为了给一些靠这个吃饭的人一些生存空间。
沈绯烟深信自己是个虽然爱财,但很有原则,很有社会责任心,道德很高尚的人,不然老天爷怎么就那么偏爱她,给她两次重生的机会呢?
有的人生怕别人给自己戴高帽,但沈绯烟不怕,她还自己给自己戴高帽,人活在世,当然要让自己活得开心一点。
要是有一天这些帽子戴不住了。
她也会洒脱地摘下来。
这就叫拿得起放得下。
苗农,“……”
好现实一女人!
不过他心却踏实了一点,至少要给钱才学得到,一般不是特地做这个买卖的,也不会花那么多钱去学。
饭碗还在就行!
不过以后同行之间的竞争压力应该会更大了。
希望别人不知道,自己是从她这里学来的,不然那些同行肯定会争先恐后去学,有的苗农甚至只知道播种一种育苗方式。
“成交!”
苗农生怕自己忘了,当下也不怕浪费钱,去书铺买来了纸笔,找隔壁面馆的老板借来了一个凳子,让沈绯烟将四种方式都写在纸张上。
只要他学会了。
他的子子孙孙就都会了,可以以此谋生,今后育苗更方便,说不定生意也会越做越大,五十两银子值了!
不过……
花出去五十两银子,他的家底也所剩不多了。
沈绯烟小时候在书院念过书,简单的字基本都认得,也写得出来,不过到底是被现代熏陶过,很多字都缺胳膊少腿。
偏偏她自己没有意识到,并不觉得自己写的字有什么问题。
“写好了。”
苗农拿过来一看。
“这个字是不是不太对?”他读过两年书,倒不是为了考取功名,只是为了会自己写账,做生意不识字会吃大亏。
但他也仅限于认识大多数的字。
写出来的字跟鸡抓了一样。
这会儿见到这些字,字迹很工整,比他写的好多了,还是娟秀的小楷,只是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认倒是认得。
甚至下意识觉得,要是字都这么简单就好了。
沈绯烟,“嗯?”
将纸张拿过来一看,“没有不对的地方,怎么可能不对呢?我之前都是这么写的,别人从来没说什么。”
“肯定是你之前认错了。”
苗农本来就自我怀疑,见沈绯烟这么笃定,便信了她的话,喃喃自语道,“应该是习字的时间过去太久给忘了。”
沈绯烟温声安慰。
“你又不靠写大字挣钱,能认识这些字就不错了,没必要那么较真,以后改过来就可以了。”
苗农挠了挠后脑勺。
“好吧。”
刘析归一向是很给自己妻子面子的,但眼睁睁地看着她误人子弟,且这个苗农竟然会信以为真,还是忍不住将纸上的错字指出来。
“这几个字都错了,少了几笔。”
沈绯烟,“……”
“真的错了?”
“我之前也当着你的面写过字,你怎么从来没跟我说过有错别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