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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墙外的通缉布告经过一年的风吹雨打已经模糊不清,陆寒轩也依旧没有消息。 ()
常宁倒生了个白胖小子,起名叫常乐。至于张大毛双手赞成儿子姓常,更恨不得自己也改常姓。
常宁又成了娇小姐,白日有大姐和狗蛋照顾乐儿,晚上又将孩子抛给子夜回家的张大毛。不过得了儿子的大毛简直把常小姐宠上天,恨不得让她躺在床上生虫,也不让胖常宁动弹一下。
这样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夫妻,是幸福的一对儿。
苏清煜还是礼部侍郎,“他身高七尺,风姿特秀,龙章凤姿,混迹官场,他磨去不多的尖刺,成了圆滑之人,口若悬河能言善辩,成为礼部尚书最爱的门生,朝中舌灿莲花的人多了去,没一个能有苏清煜这让辨者愣三秒的能力。这三秒,愣得是苏清煜之容,更愣得是他让人看不穿真情的表情。
千面狼君、玲珑心机人,大同非他莫属。
又是冬日,苏清煜牵着枣栗色响铃马儿,悠然的走在街上,他穿着一袭酱紫棉袍,外罩一件亮绸面的青色对襟袄背子。腰间的白玉腰带上缀着一青色香包,荷包上同绣着金色麦芒,脚上穿着白底裘皮靴。此刻他露出皓齿,一脸得意。再转头看,常晚正抱着马脖子咬牙强忍。
“常掌柜的,板栗是山城矮马,性情温顺,我牵着更不会伤了你,坐起身子,没关系。”苏清煜越发喜欢常晚惊慌的表情,那双黑白眼里满满都是自己,再无其他。
“苏,清,煜。我不要丢人现眼,我要下来,抱我下来!”常晚加紧马肚,声音吓得不着调,从常家到西街茶铺那段距离,她今日骑着马如同蚂蚁爬,比平时的脚程还慢:“我本就怕这些,你又不是不知道,我被马伤过。”
冬日天短,出街的商家都早,而苏清煜像是故意如此,让马驮着自己游街显摆!常晚头上梳着飞鸿髻上面的朱雀金钗也是小煜硬带上去的。背后那厚厚的裘皮披肩也是牵马的人硬要她穿的。
如今她这幅姿势,头上的金钗遥遥欲坠,裘皮耷拉一侧,自己狼狈的模样,怎么不是丢人现眼?!
“越是怕,越是要上。”苏清煜停住脚步,转身将常晚扶正:“这些人越是说,我越是要让他们看到咱们绝非以前的任人欺。”苏清煜眼睛中笑意莹莹,可是看在常晚眼里却觉得发毛。
一阵桂树香,苏清煜已经坐在常晚身后,一手揽着她的腰,一手勒着缰绳。他不知从何时开始的坏毛病又来了,热气又袭着常晚的耳朵,蚂蚁一样的话语扰乱了常晚的心:“常掌柜,这样,不怕了吧……”
似曾相识的心悸让常晚白了脸,一年前在大婚的轿子里她已经理出自己对苏清煜的杂念,可是和陆寒轩一夜夫妻后,这种心悸成了箍住自己的咽喉的锁链,自然的抗拒和忽视成了常晚逃避罪恶感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