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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夜里,牧天放和乘风坐在沙发上,气氛一如既往的和谐,“乘风,你别管,我可以搞定的。”
乘风给他倒了一杯水,握在手里搓了一会儿才给他,“那样的要求倒也不是在为难我,就当应酬吃个饭吧。
洽”
“他分明你就是在为难你。”
以他现在的能力,肯定能知道了他和乘风的关系,不然怎么可能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能帮到你,我很开心。”
这也是他仅能帮到他的地方,他需要他就帮忙,以何种方式他都愿意。
“乘风,这样你会受委屈的。”
牧天放摸了摸乘风的脑袋,眼里是化不开的柔情。
“不会。”
乘风笑了。
他永远记得第一次见牧天放时的情景,那时他才十六岁,穷小子一个,而他闪闪发光的牧家二少爷。
第一次来到儒城这座大都市,他便迷了路,迷了眼睛,家里东拼西凑给他的几千块钱几乎是在一夜之间被偷光。
没有钱给房租,老板将他从破烂的小旅馆里撵了出来,流落街头的日子就从那一刻开始。
睡在街头的那一晚,他在想,都怪他,要不是执意要来儒城上艺术学院,钱也不会被偷,就在家里的话,还能过上两三年好日子钤。
连续两天没有吃上饭,喝上一口水,他终于放下了那可笑的自尊心,开始学着别的流浪汉一样捡拾别人不要的东西,以此来填饱肚子,也认识到了钱的重要性。
和牧天放相遇纯属偶然,不知道为什么牧天放那种大少爷回来到这种地痞流氓聚集的地方,还被人围攻。
当时看到牧天放脑子里有一种特别的感受,他不知道那是什么,心里不停告诉自己快走,别管闲事,但是脚步却怎么也移不开。
他记得,他帮了牧天放,但结果却是,两个人都被揍得很狼狈。
牧天放即便浑身是伤也有一种夺人眼球的光芒,当那群地痞揍完之后,牧天放从地上爬起来。
从兜里掏出五百块钱,那时候他是一个有钱就可以解决所有事情的人,“拿去,不多,应该了可以看看伤。”
乘风手里握着五百块钱,看着他的身影慢慢远离自己的视线,不由得拽紧了手中的钱,却没有去看病。
把自己收拾干净,吃了一顿饱饭,换了一身干净的衣服,他去了学校报道。
剩下的钱他没有再动过,一直小心的保存着,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做。
在那里学习了一年,他没背景也就没什么机会得到和别人有背景的同学一样的机会。
真正开始他明星生涯的还是被星探发现,由此才从默默无闻的贫苦学生中脱颖而出。
再见到牧天放已经是三年后了,他一眼就认出了他,他依然是人群中那颗闪亮的星星。
慢慢的因为工作接触得多了,他也发现了自己对牧天放不同寻常的感情的,他吓到了,被自己的大胆吓到了,他怎么可以对牧天放有那样的想法!
先不说他是他们家的独苗,家里老年人思想老久,他需要传宗接代,那牧天放时什么人?牧家二少爷?岂能传出这样的丑闻?
但是感情这种事情,越是控制压抑,越是要爆发,终于,他在拍了第一部戏的庆功宴上,借着醉意向他表露了自己的心迹。
牧天放只当他是喝醉了,听他说完后面无表情的离开了,这一走又是一年不见。
当他慢慢放下时,他又出现在他的生活里,只是这一次,不再是他一厢情愿,他竟然也中意他了。
于是,他们这段见不得光的感情就这么开始了,一直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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