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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试试看吧。
青鹿把木炭粉收集起来,加了点水搅合搅合。
然后发现……她磨的粉末还是太粗了,根本融不进水里!除了打湿纸张,根本留不下字迹。
“看来是失败了呢,没关系的鹿鹿,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荒荒有些惋惜的安慰。
“哟,你现在连这句话都会了。”青鹿打笑了它一下,然后露出一个神秘的微笑。
“确实没关系,因为我还有planb。”
说着青鹿从空间掏出来了一捧紫蓝色的果子。
“锵锵,就是这个啦,岩高兰浆果,具有很强的染色能力呢,拿来当墨水准没问题!”青鹿兴奋的说。
“哇,鹿鹿,我发现你有点聪明呢!我都忘了这个事,那我们快开始吧,把它捣碎出汁……”
十五分钟后,青鹿成功做出来了一小水杯的天然植物墨水。
青鹿拿羽毛笔沾取,然后在纸张上写下了第一个字。
“效果还不错。”青鹿说,她开始对着前面的英文日记,逐字逐句的翻译在后面空白的纸页。
雨声嘈杂,青鹿坐在火堆旁,专心致志的捣鼓着笔记,等她肚子咕噜噜的响起,才发现天早就黑了。
青鹿拿出一块土豆菠菜馅饼啃着,然后看着自己翻译了一半的日记。
通过这些文字,她连蒙带猜的将它们连起来,组成一份完整的经历。
“贾斯汀·卡尔斯是这本日记主人的名字。”
“那他都写了什么?”荒荒忍不住好奇的问。
“我念给你听。”青鹿举着日记本,借着火光,开始慢慢讲述他的经历……
我叫贾斯汀·卡尔斯,也可以叫我贾,无论怎样称呼我都不会介意的,我渴望有人称呼我,在这个荒无人烟的烂地方。虽然我知道还有其他的人也在这里,但我们彼此无法交流,也不知道对方情况。
哈哈哈,我想自己还是要乐观点的,我来这里已经二十三天了,用我宝贵的东西跟这座岛的恶魔换了一本笔记本。
还是我最喜欢的羊皮封面,上面的图案总使我想起小时候在姥姥家,她家里也有很多这样图案的东西。
话说,我好像偏题了,不过没关系啦,偶尔累赘的语言更能体现我的激动和开心。
我将用它,记录我剩下的日子,包括我的幸和不幸,就像一本真实的人物传记。
“第一篇日记的内容。”
荒荒:“额……这第一篇日记,听起来完全就是废话呢,不过可以看出来他确实很开心,又或者说压力太大,心情也不太正常了……还是看看后面吧。”
于是青鹿又读起了第二篇。
“今日无事,完。我是真的想写点什么,但今天真的没有任何特别的事,如果说我一顿饭吃了十颗浆果也算的话……那它值得被记录。”
青鹿停了下来,看着荒荒。
“没,没了?”荒荒惊讶道,随即又有点气恼的挥了挥触手,“啊,这个人,果真是很无聊啊!”
“鹿鹿你直接看后面的吧,还是这种无聊的话就不用再读给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