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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转瞬过去,猪大肠也差不多卤好了,打开锅盖就是扑鼻的酱香味,一点腥味都没有,每一条大肠都变成了酱红色。
司念切了一小块放嘴里,口感醇厚,咸香入味,越吃越有嚼劲。
即使是那卤水也是香气诱人,用来卤了猪耳朵猪蹄也是很好吃的。
看时间不早了,司念打算猪骨汤就留到晚上炖吧。
于是开始做饭,放了点猪油,爆炒猪腰,猪腰子腥味也很重,但是处理好也是十分下饭,鲜嫩不腥的。
天热,农村人都爱吃酸汤。
酸汤其实营养价值不高,但确是农村人都爱吃的,不仅清爽,还做饭简单便宜。
司念也挺爱吃的,但前提得配上小菜。
她切了一碗卤猪肚,在上面撒上卤汁葱花,又打开自己的酸罗卜条夹了一份出来,抄了两个小菜,晚饭也就做好了。
有肉有汤,既下饭又解腻!
小老大小老二回来第一时间就是做作业,到了吃饭时间特别主动。
因为周越深的原因,周家吃饭也有些晚。
刚坐下,周越深就回来了。
进屋子便闻到了那股子霸道的香味,这酱香味中又夹杂着米饭的醇香,简直不要太勾人。
上了桌,司念才犹豫着开口。
“周越深,你和李明军关系怎样”
司念觉得,如果关系不好的话,应该不会老是让李明军送肉过来吧。
周越深顿了顿,随皱眉:“李明军?你怎么认识他?”
司念来的时间不长,所以周越深有些疑惑。
李明军平时都只会去养殖场,而且去的比较早,按道理应该很少会碰上。
司念疑惑:“难道不是你让他给我送肉?”
周越皱了皱眉,嗓音沉冷,“今天是他给你送的??”
司念慢吞吞点了点头:“对,上一次也是……”
瞧着周越深这样,难道他还不知道?
司念疑惑了。
对方总不会为了搭讪自己,三番两次的来给自己送肉吧?
小说里李明军可是抠搜男。
周越深深邃的黑眸猛地一眯!
别人或许他不会多想,偏偏对方是李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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