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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邻桌男子一脸悲悯的说道:“青龙卧雪山就是黄瓜切片再摆成龙的样子,再撒点白糖当雪山,猛龙过江更过分,汤里泡根黄瓜条,群英荟萃是蛋炒饭,蚂蚁上树是粉条炒肉,这么说你懂了吧?”
文士懵逼的说道:“这特么也行,你既然知道为什么还光顾?”
邻桌男子点头道:“坑你们外地人的,我们街坊邻居都知道怎么回事,自然不可能让他占到便宜,趁经理没回来你赶快走吧,不然菜上来就走不了了。”
“多谢提醒。”
文士起身匆匆离去。
却说经理,离开大厅并没有去厨房,到了后厨直接跑上三楼,来到包间门前左右打量,确定没人后才推门进入,反锁房门。
这是一间豪包,餐桌沙发都有,此刻一名三十左右的青年正坐在沙发上品茶,见经理进来同时起身问道:“如何?”
经理低声说道:“贾老贼已经出了皇宫,最多一刻钟就会赶到。”
青年冷哼道:“太好了,让兄弟们各就各位,贾老贼的脑袋是丁指挥使点名要的,谁也不许怠慢,任务完成,丁指挥使绝不吝啬赏赐,另外让你的人准备,完事之后火速撤离,这个据点不能再用了。”
“谢吴千户,卑职这就去办。”
经理抱拳一拜转身离开。
原来此地竟是锦衣卫在建业的秘密据点之一,先前点菜的白衣文士不是食客,而是锦衣卫的密探,他俩的对话自然不是真的点菜,而是对暗号,眼前的青年则是锦衣卫新上任的建业千户吴鹏。
吴鹏送走经理锁好房门,跑到沙发底下抽出一个木盒,打开一看里面竟是步枪零件,还有几颗手榴弹,他对这些零件极为熟悉,扫了一眼便开始组装,没多久一把步枪成功诞生。
这把步枪与普通的汉阳造步枪不同,枪管比普通枪管长了近一倍,中间还安着一个双脚支架,上面还安了一个瞄准镜,威力如何且不说,单看体型就能唬住不少人。
曹昂在的话一定会认出,这把枪跟一战时德国制造的毛瑟十三点二毫米反坦克步枪近乎一模一样,最远射程八百米,有效射程五百米。
吴鹏却不管这个,取出一颗与手指差不多粗的子弹塞进枪管,上膛完毕双手端着走到窗前,将步枪放在窗户边的桌上试了试感觉,又放到地上拿起望远镜观看。
等了约十分钟,一辆小轿车进入视线,沿着街道向酒店开来,车前挂的正是贾诩的车牌号,蛋疼的是车周围还围着一群士兵,大约百人左右。
有关贾诩的情报他早就记在脑海,知道这货怕死,平时出行都带着百名亲卫,连上厕所都要亲卫先进去探查,确定没有问题才去,若非如此,他何至于用狙击步枪啊。
“该死的贾老贼,这么怕死坐什么轿车啊,乘马车或者步行不好吗,看把亲卫累的。”
吴鹏嘴上诽谤,视线却始终没离开过汽车,等车走的近了,确认后排坐的就是贾诩本人后才收起望远镜,取过狙击步枪放到桌上,枪口对准汽车的后窗,随时准备射击。
他是锦衣卫中枪法最好的,拿到枪后又训练半个月才出发赶来建业,为的就是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