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沉溺于过往并不是什么好习惯,一遍又一遍的重复仇恨只会让自己失去理智。
沈东篱很清楚这一点。
况且,她只是知道《九幽书》上大着笔墨的情节,在书中尚未写明的地方,应当有更多的真相与细节。
对于她而言,这不仅是一本书,更是她的一切。
比如说书里不会告诉你,什么时候天会下雨,什么时候树会开花,凡人几时又添了娃,田里的庄稼今年的收成好吗?西北的战争平息了吗?四处的流民依旧食不果腹衣不蔽体吗?
不重要的角色虽然不受天道关心,却真实的存在着。
沈东篱料想,她刚刚应当是遇到了正道修士所说的心魔。
魔修没有心魔,因为自身成魔。
正道修士有心魔,故而视魔如仇。
“不知这位女修所为何事。”
冷霜先发声道。
暗场不得斗法,故而冷霜也未曾将手按在剑柄上。
沈明珠笑容和煦,连忙摆手道:“都是误会,刚刚在浮云殿,道童说是遇到了小贼,偷了他们一只祥云,我便追了过来。
哪想是姐姐的灵宠根祥云逗着玩儿呢。”
一双眼轻轻的扫了眼躲在舟上瑟瑟发抖的梅梅,满面春风。
一只银耳小鼠跳上沈明珠右肩,附耳说着悄悄话,沈明珠面色依旧,不动声色。
身后站着两名男子,一青一玄,容貌俊朗,只一站便有幽香透体而出,青衣男子是故人——施卫东,冷心冷面的青衣卫,那日初见时还是着黑衣,想来最近又有提拔。
玄衣男子个头比施卫东矮上半头,眉目清秀,粉雕玉琢。
想必是魔教宗主龙啸天的小女儿,龙菲菲。
想到这里,沈东篱起身站了起来,淡淡地笑了笑:“孽畜顽劣,想来又是闯了什么祸事。
在这里给妹妹陪不是了。”
人淡如菊,清新淡雅。
沈明珠似是讶异:“不知姐姐怎的出现在此处,真是有缘。”
语气宛如邻家小妹,颇为娇俏。
你怎会不知我为何在此,沈东篱腹诽,微笑对答:“你我姐妹自是有缘。”
沈明珠终于步入了正题:“这位是妹妹我新交的小友,她见姐姐你的灵宠活泼可爱,颇想与其结缘。”
沈明珠让出一身,好凸显身后的龙菲菲。
沈东篱面上显得相当难办,迟疑道:“这厮顽劣的很,只怕这位妹妹无法适应。”
沈明珠见状笑了,拉过龙菲菲的小手,一起走到沈东篱面前:“姐姐,我这小姐妹活泼的紧,自然是不会怕灵宠顽劣的。”
对于龙菲菲,沈东篱的了解并不比龙菲菲的父亲少。
这位看似甜美的少女岂止是活泼,在她十岁的时候就已经能够灵活地运用匕首将俘虏剥皮掏心。
沈东篱歉意道:“这小畜生其实乃是我在鄞城捡到的流浪狗,身上尚有许多蚤虱尚未祛除,更……更为不雅的是,它经常无端排泄,污了我许多衣裙。”
沈东篱朝着龙菲菲歉意的拱手,又接着说:“我见妹妹如此文雅端正,实在不忍,姐姐听闻此次拍卖会上有稀奇的龙狮拍卖,想来那样威风的灵宠才配守护妹妹这样的可人。”
梅梅似是福至心灵,呼哧呼哧地伸出舌头,口水沾上了沈明珠的裙摆,又咬上了几口。
向童年致敬!向未来前行!曾经的泰恩斯又归来了!...
重生激流年代,在青春中找回那些失落的梦想,让人生再无憾事...
一个意外到来的卑微生命,面对风起云涌的大时代,日寇铁蹄犯我中华,夺我土地,杀我同胞,辱我姐妹,淞沪血,南京泪,中国人民举国而战,中国军人前仆后继,正面战场尸山血海,敌后游击前仆后继,以血肉之躯重铸我中华民族钢铁长城,胜利来之不易,乃三千五百万军民牺牲所换取。历史不容忘记,更不容扭曲,忘记历史等于背叛!我以我血荐轩辕!...
江尘穿越了,穿越到了平行世界。同时,还拥有了时间管理系统。既然我能掌控时间,从今天开始,我就是时空之神!...
被无数强者誉为当代最强的神话,杀手之王的赵毅接手了一栋别墅。好吧,既然如此,那便看我如何在各色美女中左右逢源,逍遥度日我的房客不好惹,我,更不好惹!...
生前的李兴是个文弱书生,想不到穿越到天元洲还是个废物。在天元洲以练血练气练神法天和九阳为修行方式,由浅入深。不能练血,就意味着没有地位,没有财富,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