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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顶贴支持,有你们的支持,我才能一直继续下去!
今天的一更奉上,四千字哦,有肉!
我果然俗了,晚安。
。
~】
“小丫头,快喝吧,要不药凉了,该没有效果了!”
说完还捏了捏曼莎俏挺的鼻梁。
“混蛋,又捏人家鼻子!”
原本装睡的曼莎,这下装不下少了,几乎是迅速的就弹起来,可惜还没有坐起身,又抚着小腹软下去了。
看到曼莎这个样子,澹台锦卿就知道她小腹肯定还在痛着。
于是一只坚实的手臂揽住了曼莎的肩膀,让曼莎些许重量靠在自己的手臂上,另一只手端起了药碗。
柔声道:“快把药喝了,肚子就不痛了!”
说完,还顺势把碗里药吹了吹。
曼莎虽然不好意思,不过闻到这药味知道还是很对症的,所以还是很乖巧的接过药碗,喝了起来。
看到曼莎紧皱着眉把药喝完,澹台锦卿顺手从自己的口袋里掏出一条手绢,递给曼莎。
曼莎接过手绢后也乐了,这手绢怎么跟开学前给自己的那条是一样的,他还真是个怪人。
不过曼莎不会在这个时候打趣他,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习惯,而有些不是可以拿来开玩笑的。
擦了擦嘴角,曼莎一时之间不知道怎么处理这块手绢,她还在发愣的时候,澹台锦卿已经接过手绢放回他自己的西装口袋里。
到这时曼莎才仔细的打量了他一下,今天的他身着黑色西装,气度雍容、举止优雅,二十八岁,高学历。
高智商,一个男人一生之中最好的年华,年纪青青却已经事业有成,旗下的资产惊人,在商场上更有“石佛”
的雅号,这样的人若干年后,绝对是“高富帅”
最好的诠释。
如果这些光环在别人身上,不说嚣张至少也算得上是春风得意了,可是他呢,似乎很平和。
举止温文有礼,仿佛这一切对他来说不算什么,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可是不得不承认。
只要见过他的人,都没有办法忽略他,这世界上有些人是天生的王者,而澹台锦卿绝对是属于这样的人,只要他出现的场合。
大家的目光就会不由自主的追随着他,能得到他的称赞似乎是一件莫大的荣耀。
可是澹台锦卿为何对自己这么好呢?是因为在自己面前不用端着架子吗?
“小丫头,现在还难受不?”
澹台锦卿看到曼莎打量自己的目光十分怪异,不由得开口打断了曼莎的思绪。
“已经好多了,刚才的那位刘叔叔医术很高明呀!”
曼莎想起刚才那位刘叔针灸的手法,也不由得称赞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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