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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王子鑫跟着导师,在实验室里做着各种各样的实验实习,刚开始解破尸体的不适,现在已经是家常便饭一样,再也没有吐的连饭也吃不下的感觉了,在导师的带领下,王子鑫已经完全可以对人体的各个部位熟悉了,闭上眼睛也可以找到身体的各个位置了。
和导师一起的,是美国的一位教授,也带着自己的学生Mathan,和导师一起在实验室里,一呆就是一整天,美国的教授,带的学生是个女生,也是整天整天的在实验室里,解破尸体是他们现在必须要做的功课。
每天都要有很多的部位认认真真的辨认,从毛细血管,神经末梢,骨骼等等的,全部要认认真真的一遍一遍的熟悉。
在王子鑫的世界里,现在全部都是医学上的知识学习,各种各样的知识,是王子鑫全身心的投入,每天在实验室里,积极的学习着,已经忘了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了。
忙碌中的时间是非常快的。
这半年的实验,王子鑫对人体已经有了全面的认识,对人体的结构了如指掌了,导师和美国的教授对自己带的学生也是非常的看好,自己的学生,能让他们对人体有更加深刻的认识,这也是导师的心愿。
在导师的细心指导下,Mathan和王子鑫也进步很快。
在国内,王子鑫也可以接受这些,但是尸体是解剖过的,在福尔马林液体里泡的已经没有了那种感觉了。
在我国,近代的半封建半殖民地性质,说明帝制虽被推翻,但传统的伦理道德仍在左右着国人的头脑。
帝国主义入侵中国的同时,也把西方文明带到中国,人体解剖学即是其中之一。
由于违背传统伦理道德,所以实施起来困难重重。
在中国传统伦理道德里,一个活生生的人,根本没有独立人格,连身体也不是自己所有,“身者非其私有也,严亲之遗躬也”
,即父母的恩赐。
既然“行父母之遗体”
,敢不爱惜乎?由此构成孝道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爱惜自己的身体。
曾子曰:“父母全之,子弗敢阙。
故舟而不游,道而不径,能全支体,以守宗庙,可谓孝矣”
。
用《孝经》的一句话来概括,即“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
如果平时不慎损伤了身体,也羞愧难当,“子春下堂而伤足,廖而数月不出,犹有忧色。
门人问之曰:”
夫子下堂而伤足,廖而数月不出,犹有其故?“
乐正子春曰:‘……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不亏其身,不损其形,可谓孝矣!
君子无行咫步而忘之,余忘孝道,是以忧’”
。
这个故事,今天读来非常可笑,如果与封建礼教联系起来,又不足为怪,它十分生动地反映出这种观念对人们影响之深。
爱惜身体,不但包括活着时的躯体,也包括死后的尸体,所以中国一向主张保全尸首。
儒家以仁为本,再加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等观念的影响,三者结合起来,构成近代人体解剖实施不力的伦理障碍。
可以想象,在中国,尸体也是不能随便的破坏的,人体解剖学,就算是高等学府里,也不是要多少有多少的。
王子鑫也是深深的知道,在学习上更加的努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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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王子鑫一起在实验室里实习的叫Nathan的女孩子,是一个非常有思想的女孩子,在解剖尸体的时候,刚开始的时候,Nathan在实验室里脸色苍白,回到公寓的时候,在洗手间里折腾老半天,看见吃的东西就往洗手间跑。
在洗手间里Mathan一想到尸体解剖就吐得一塌糊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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