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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实在不知道萧占是怎么了。
一直以来,她也知道萧占不是个好相处的人,可是这般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向清之前还是没想到。
“萧占,你是常苏的亲哥哥,虽然常苏活着的时候,你们并未有什么交集,但就算常苏死了,血缘还是把你们俩捆绑到一起,所以请你看在常苏是你亲弟弟的份儿上,他已经死了,你就不要说一些伤害他的话了。”
“好,那你告诉我,你爱常苏吗?”萧占直直望着向清。
向清咬着牙忍住了怒火,说道:“当然爱他,他是我丈夫啊,就算死了,也是我孩子的父亲,你不要质疑我。”
“你不要骗你自己就好。”萧占端起水默默喝掉。
他请她吃饭,为她送行,竟是来气她的。
向清也喝掉一杯水,心里郁闷得很。
如果说覃小津身边每个人都各揣心事的话,还有一个人近期是无忧无虑的,那便是叶知秋。
他给自己报了个大厨班,白天四月教课、去参加活动,他就去大厨班上课,虽然他的厨艺不错,可也仅限于家人之间练练手艺,距离名厨的水准还差得远。
晚上回到住处,叶知秋就写作,倒不是像白荷一样写小说,而是写些散文、杂记、随笔类的,四月是他唯一的读者,且是忠实的读者。
透过叶知秋的文字,四月更喜欢他了,觉得他是个有内涵的,内心干净美好的男生。
经历过丁复这样的渣男,四月觉得一个人人品是最重要的。
叶知秋勤奋好学,无论是上大厨班的课,还是在家里写作,四月都很支持他。
四月表示,当叶知秋的散文攒够二十万字,就帮他出本书,唯一的要求就是叶知秋必须在扉页写下:谨以此文献给我最爱的妻子——
叶知秋说:“也就是说,我写满二十万字的时候,你就嫁给我?”
四月哈哈一笑,“难道不是你嫁给我?”
的确在这北京城内,叶知秋落脚的地都是四月的,也算是情奔一场。
谁嫁谁,有什么好争论的呢?只要两个人相爱。
于是,叶知秋吻四月的唇,“好,等我写满二十万字,我就嫁给你。”
四月开心地笑了。
与丁复关系破裂后,她就没有笑过,和叶知秋在一起的每一天,她都能开怀畅笑。
云城,金静可笑不起来。
趁着金胜英去食堂打饭,金静冲进了刘峥嵘的病房。
还以为金胜英买饭这么快就回来了,但看清楚闯进来的是金静,刘峥嵘眼皮跳了跳,感觉整个病房都充满了危险,可是他的伤还没有好,脚上的石膏都没有拆掉,逃跑不现实。
躲不起,只能老老实实躺床上任由金静批斗。
金静这一次也没有骂人,她仿佛不想浪费更多口舌般,直截了当指着刘峥嵘:“我就问你一句话,你到底怎么样才肯放过金胜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