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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四十七章 我们都在用力地活着(第1页)

华国男人对女生的脚很有研究。

这事儿从古代就有了传承的。

当年赵飞燕为了能够身轻如燕,掌中起舞,生生的将自己的脚裹成了三寸金莲。

当然这只是开了先河而已。

主要还是为了跳舞而不是通过脚来吸引男人的。

等到了南唐李后主时期,裹脚之风就开始盛行了。

南唐李后主很喜爱的一个妃子袅娘,在她的裤腿上系了八十八个金铃铛,而她又是一双三寸金莲的小脚,所以走路的时候,风姿摇曳,款款而动,犹如弱柳扶风一般,甚得李后主喜爱,特别是每走一部,金铃就叮当作响,犹如之音,让人陶醉不可自拔,所以小脚又叫做金莲,形容小脚之美。

这种风尚自帝王始,王公大臣纷纷效仿,犹如“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

的典故一样,由上而下的风气就满眼开了,甚至成了华国历史上很长久的审美观点。

所以女人的脚一定要小巧才能显得女人的娇小柔美的特点。

张碧云的小脚简直有点儿浑然天成的感觉,虽然不只是三寸金莲那么畸形的秀气,但是却也不算大,也不算宽薄,看起来肉嘟嘟的厚实再加上小巧,很是让人有遐想的空间。

即便是张碧云自己,有时候,也对着自己的小脚顾影自怜。

今天连这一招都使出来了,真的是用上了自己的杀招了。

但是很显然,看吴子义的表情,她觉得自己是做给了瞎子看了。

当然今天是吃火锅,不是吃小脚的。

所以张碧云晃了晃自己的脚,被人无视之后,觉得没有市场,就干脆的放弃了,算是自暴自弃。

茶几上的菜摆了满满的一桌,用水盆放着,防止滴水下来。

电火锅烧开了底料,然后汤里面开始下菜。

火锅不只是秋山绘美很喜欢吃,张碧云也很喜欢吃。

吴子义其实不是很喜欢这种包装底料做出来的火锅,但是实在是也想吃一顿这种味道,只能就地取材的勉为其难了。

好在味道也还不错,再加上食材也还新鲜,几个人吃得还算是满意的。

“喝点酒不?”

秋山绘美贼兮兮的提议。

“去楼上喝酒吧,什么酒没有?要不我们先在这里整点啤酒!”

“也行,每个人都来一点。”

赖成刚也响应了,吃火锅不和啤酒,简直就不是正宗的火锅,他也很想喝一点。

吴子义无所谓啊,喝点就喝点吧,反正天气也还比较热,完全感受不到冬天的氛围。

就让一去还没有返回来的助理顺便去买啤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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