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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隐忍,一个奔放,可魏贝的内心和萧权却是一样的。
魏贝所处的现代,是十分和平的社会环境,没有战乱,就算有国际纷争,那也乱不到老百姓的头上。
所以,他们这个年代的华夏人内心都习惯于和平,也喜欢和平,也渴望和平。
他特别想告诉魏千秋,收手吧,不要再闹了,好好地当一个王爷不好么。可这个爹的掌控欲极其地强,几乎接近变态,魏贝明白,自己说了也是白说,于是没提。
而萧权压根就没有长生不老药,不过就是一张嘴胡诌的。听到萧权撒出这样的弥天大谎,他心里替萧权捏了一把汗。
这个萧权,胆大得超出了魏贝的预料。
本来,现在魏贝的身份是魏千秋的儿子,魏贝完全可以拆穿萧权,可他没有。一拆穿长生不老药的事情,魏千秋一定会杀了萧权。
魏贝不愿意看到这种局面。
自始至终,魏贝都无法融入大魏。
他把自己当做一个外人,一个旁观者,这个魏千秋只不过是他名义上的父亲,他的内心十分不认可这个嗜血的爹。
于是,萧权利用现代知识在大魏横行,还辅佐君王,甚至敢拿那个什么不老药欺骗魏千秋,魏贝完全不管。
这是每个人的缘法,这也是大魏的命数。
也许萧权这样的人到来,就是为了改变大魏的命运吧。
魏贝抄着这首杜甫的登高,表面上风平浪静,内心却汹涌澎湃。
抄着抄着,魏贝微微一笑,若是杜甫李白知道,萧权这么不客气地靠着他们的诗词飞黄腾达,不知道李白和杜甫会不会捶胸顿足,十分生气?
毕竟,这两位在华夏都是不得志而落魄的诗人,而萧权却用他们的诗词一步步登入朝堂,被万人所敬仰。
不过,若魏贝是李白和杜甫,魏贝应该不会生气,而是会感到很是欣慰,毕竟在另外一个时空,他们的诗词也被那么多人喜欢和崇拜,也算是一件好事。
“郡王在笑什么呢?”给他磨墨的小侍女温柔一笑。
魏贝赶紧收敛起笑容,抬头:“晚膳时间到了,快去”
“奴知道了,”小侍女微微一笑:“郡王又想吃必胜楼的回锅肉和鸡爪是不是?奴这就去买回来。”
魏贝的脸上露出一个少年该有的笑意,侍女摇头,笑道:“监国府的厨子比皇宫的还好,偏偏咱们家的郡王喜欢必胜楼的吃食。”
魏贝不好意思地点头:“切记,不可被我爹知道了。”
“郡王放心,奴知道啦。”
那个小侍女点点头,有些心疼地看了魏贝一眼,便退下去了。
魏监国如此讨厌萧权,而郡王却特别吃喜欢必胜楼的东西,天天吃都不腻。
小侍女摇头,若是被多疑的监国知道,郡王恐怕连这个儿子都不会轻易放过。
萧府。
药老给病愈的萧权把脉,越把眉头皱得越厉害,旁边的人就越来越紧张:“怎样?还是有问题?”
药老摇头,又点点头,又摇摇头。
他抬眼看了一眼,萧权正没心没肺吃着鸡腿,萧权身体好得很,一点问题都没有。
可正因为一点问题都没有,这才奇怪啊,萧权才刚刚大病初愈,怎么着也会留下点病气,现在却是一点都没有。
“萧老夫人,可否借一步说话?”
药老这样子,让萧权心里咯噔一下,最怕就是大夫欲言又止的样子啊:“什么话啊,还得瞒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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