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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
夏。
深城,罗湖火车站。
林风背着牛仔包,站在报亭前,听见报亭录音机正在播放一首老歌。
他掏出一块钱,购买了一份当天的深城特区报。
看着上面赫然显现的1998年8月21日的时候,脑子一片凌乱。
哪怕此时已经重生了半个小时,林风仍然无法相信,自己在酒店睡觉,一觉醒来居然会出现在一辆从成都开往深城的绿皮火车上。
如果不是乘务员将他喊醒,叫他下车,而且口袋里有一张火车票,他根本不知道自己现在身在何方。
林风努力尝试说服自己,接受已经重生的事实。
可是,内心仍然很不甘心。
他努力打拼了二十年,终于有房有车有事业,突然拥有的一切成为了过去式,一夜回到解放前,叫他如何不抓狂?
看着罗湖火车站落地玻璃里,自己那张青春洋溢,朝气蓬勃的脸,身上穿着的灰色T恤和牛仔裤,脚上的运动鞋,记忆一下子拉回了二十年前。
二十年前的今天。
他同样是这副打扮,背着牛仔包,来到了这个陌生的南方城市。
那时候的他,心里对这座城市充满着爱与憧憬。
因为在这座城市里,有他的初恋女友沈艳秋。
沈艳秋是林风的高中同学。
一个白皙,高挑,聪明,漂亮,而且非常善解人意的女孩儿。
在林风的眼里,几乎挑不出她任何缺点。
高考落榜的沈艳秋,没有选择复读,而是跟着村里的小姐妹来到了深城打工。
而他则去了西南一所重点大学就读。
四年的异地恋,林风觉得时间和距离,不但没有令他对沈艳秋的感情变淡,反而变得更加的浓烈。
毕业后,他放弃留校执教的机会,只想尽快来到这个城市,陪着沈艳秋一起打拼,努力赚钱回家结婚。
他发誓要让沈艳秋一辈子过得幸福。
前往深城之前,林风没有写信告诉沈艳秋。
他只想给沈艳秋一个大大的惊喜。
手里握着沈艳秋写信给他留下的地址,林风乘坐了一个多小时的中巴,来到了下沙工业区的出租屋的门口。
当他敲响防盗门,看见一个穿着灰裤,光着臂膀的男人,从沈艳秋的房间走出来,替他打开了门。
看着这一幕,林风脑子嗡的一响,整个世界瞬间崩塌,怒火上涌。
脑子凌乱了数秒之后,他抄起了门边的拖把,朝着这个胖子的头上抡去。
胖子轰然倒地,头破血流,晕厥过去。
沈艳秋报警了。
指控林风故意伤害未遂。
林风被抓了。
这点皮外伤,原本只用拘半个月就行,可胖子一口咬死他要害人,沈艳秋也亲自指证,证据确凿,林风最后被判了两年。
一位本来前途光明的大学生,却因为故意伤人而锒铛入狱。
这对林风全家而言,是毁灭性的打击。
原本身患重病的母亲,面对流言蜚语,还有对林风的担忧,导致病情恶化,在他出狱之前,已经撒手人寰,永远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子欲养而亲不待,树欲静而风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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